因为给人赊帐销售彩票,彩票销售点老板刘某被一彩民“蒙”走3700余元。7月22日,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,该彩民拒不履行判决,已经躲得没踪影了。
2005年底,彩民录某在新疆乌鲁木齐碱泉一街附近的彩票销售点购买彩票,起初他每次都如实付款,但后来去的次数多了,与老板刘某的关系也非常亲近了,他就开始赊帐买彩票。
录某每次都是自己选好号码,让刘某先打出来。他每次不是说“过几天给钱”就说“等过阵子一起付”。短短两个月时间,录某共欠刘某彩票款3700余元。
刘某多次催要,录某总说手头紧,等中了奖用奖金还。2006年1月14日,刘某让录某给自己写了一张欠条,录某在欠条上写着:“今欠刘某彩票款3700余元,年前支付,否则按贷款利息双倍奉还。”此后,刘某多次索要未果,一纸诉状将录某告上法庭。但是录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。
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债务应当清偿,录某欠刘某的3700余元属实,应及时给付,录某并没有按照承诺期限还款,应偿付损失3700余元。
宣判过后将近半年时间,录某就像“人间蒸发”了,刘某和法院找到其碱泉一街的住处得知,原来这是此人租住的房屋。法院也没有关于录某的任何资料,始终寻不到录某的踪迹。
针对此现象,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提醒,购买彩票应该讲诚信,一手交钱一手拿彩票,避免出现赊帐现象。即便是赊帐购买彩票,彩票点老板也要考虑该彩民累计购买彩票的金额,适时催收彩票款,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债务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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